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叙永县“县域通办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叙府办函〔2023〕94号
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叙永县“县域通办”工作
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有关部门:
《叙永县“县域通办”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年12月12日
叙永县“县域通办”工作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要求,推进高频事项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,提升县域内政务服务水平,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1、工作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,依托四川电子政务外网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,畅通服务渠道、整合服务资源,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更大程度上实现“县域通办”,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“多地跑”“折返跑”等痛点难点问题,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“减时间、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跑动,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地办”。实现一批政务服务事项“县域通办”,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。
2、工作任务
按照我县实际情况,全面梳理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,本着先易后难的标准,坚持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原则,形成可实现“县域通办”的事项清单。依照“就近处理申请、审批权属不变、数据网上流转、批件快递送达”的“收受分离”模式,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,异地可办、就近能办。县级有关部门按照“推出一批、落实一批”的原则,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、办理频次高的事项,梳理事项清单,规范编制办事指南。
3、工作机制
(一)“县域通办”模式
定义:申请地、办理地
申请地:指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政务服务“县域通办”事项的所在地;
办理地:指政务服务“县域通办”事项审批权限的所在地;
异地代收代办,分为两种情形。一是通过线上传输审核材料的方式办理(流转办理)。申请地“县域通办”窗口收件后通过业务系统或微信、QQ等方式,将申请材料由申请地推送到办理地审批、办理后将办理结果传回申请地出件。申请人可在申请地“县域通办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收件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、身份核验。办理地在接收到相应材料后,需按照办理标准,尽快、准确地办理,不能因申请人不在办理地,而进行推脱。二是现场直接办结的方式进行办理(直接办理)。申请人可在申请地“县域通办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收件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、身份核验,同时对事项进行审核、办理。
(二)县域通办窗口
1.窗口设置。各部门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“跨省通办”“川渝通办”“省内通办”“县域通办”事项整合到业务窗口进行办理,窗口加挂“跨域通办”标识。
2.窗口职责。
申请地窗口:对于可直接办理的事项,在办理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、身份核验,同时对事项进行审核、办理。对于需要异地办理的事项,申请地“县域通办”窗口收件后通过业务系统或微信、QQ等方式,将申请材料由申请地推送到办理地窗口,办理地窗口审批、办理后将办理结果传回由申请地窗口出件。
办理地窗口:负责将申请地推送到窗口的申请材料在办理时限内审批、办理后将办理结果传回由申请地窗口出件。
(三)跨域工作协同
1.授信机制。以事项收件材料、受理条件的标准化为前提,建立“县域通办”授权信任机制,各乡镇、部门窗口受理人员和审批人员要本着信任为先原则,相互授予收件受理、一次性告知、原件核验、人证比对、审批结果送达等权限。各部门要在相互授权信任的基础上,建立健全异地收件、告知承诺、问题处置、监督管理、责任追溯等工作机制。
2.协同机制。各责任主体要围绕合作目标及内容进行探讨磋商,深化合作共识,建立合作机制。加强跨域窗口人员队伍建设,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。明确责任股室和工作人员,负责业务协同问题的反馈和交办转办,形成高效、一体化的协同机制。
3.异地办理机制。各乡镇和部门在授信和协同机制的基础上,按照“县域通办”事项清单,由申请地全流程负责收件、审批、办理、出件。异地办理事项采用全县统一模式“叙永县XX(单位)行政审批专用章”,该章全县各乡镇和部门认可,打破区域和部门限制,真正实现异地办理。
(四)通办清单管理
建立“县域通办”清单化管理机制和更新机制,加强事项动态管理。根据国省工作部署,及时更新公布“县域通办”事项清单,发布办事指南。事项清单根据实际进展进度及时更新、动态调整,将更多通办事项梳理整合,进一步拓展“县域通办”事项范围。
4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保障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层层压实责任,积极推进政务服务“县域通办”。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全县通办工作推进和督促指导,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“县域通办”工作。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,与横向部门配合,对乡镇的业务指导。
(二)加强协同落实。县级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省、市相关部门,研究制定“通办”事项业务模式、推进路径、责任股室、完成时限,编制“县域通办”事项服务指南,做好相关指导和培训工作,全面推进“县域通办”事项。
(三)加强宣传推广。各部门要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读、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,广泛宣传政务服务“县域通办”的具体举措。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、政务服务大厅、以及各类网络新媒体,多形式、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及应用范围,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,让新政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。
(四)加强督查考核。结合政务服务“县域通办”工作要求,加强“好差评”评价结果运用,不断提升通办质量。对改革措施不到位、工作落实不到位、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,通过限期整改、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,同时,将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。
附件:叙永县“县域通办”事项清单(第一批)
序号 | 事项名称 | 县级部门 | 备注 |
1 |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| 人社局 | |
2 |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| 人社局 | |
3 | 职工参保登记 | 医保局 | |
4 |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| 医保局 | |
5 |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| 医保局 | |
6 |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| 医保局 | |
7 | 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| 医保局 | |
8 |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| 医保局 | |
9 |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| 医保局 | |
10 |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| 医保局 | |
11 |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| 医保局 | |
12 |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| 医保局 | |
13 |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| 医保局 | |
14 |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| 医保局 | |
15 |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| 医保局 |